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 >公告·公示 > 关于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西平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耿伟民验收扶贫项目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西平县财政拨付扶贫资金20万元为师灵镇聂河村贫困户购买扶贫羊,聂河村委未按照要求将扶贫羊分配给贫困户,而是交某养殖场统一养殖,且伪造分配到户的相关材料。2014年12月,耿伟民具体负责该项目验收时,未严格把关羊的品种、质量、养殖条件等,导致扶贫羊相继死亡,给国家造成损失。耿伟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耿伟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参与该项目验收的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二、汝南县板店乡副乡长陈敬飞等人违规分配扶贫物资问题。2014年,时任板店乡刘营村党支部书记陈敬飞、村委副主任张运良、文书李代玉违反“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有关要求,未将国家补贴资金购买的250头母猪仔分配到户,而是将猪仔分到各村民组,各村民组将猪仔以500元一头的价格卖给养猪大户,造成扶贫资金损失。2020年11月,陈敬飞、李代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运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泌阳县泰山庙镇常庄村原村委委员苏书君等人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11月,省财政拨付扶贫资金为常庄村115户贫困户每户购买母羊2只,常庄村党支部安排苏书君负责该项目。2015年12月,常庄村委与李某某签订集中代养协议,2018年3月,扶贫羊部分病死,造成扶贫资金损失。苏书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苏书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常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庄村原村委主任苏方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有的在扶贫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有的违规分配扶贫物资,有的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这些问题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色质量,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纪法敬畏意识缺乏,规避心理、侥幸心理仍然存在,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克服骄傲自满的情绪、松劲歇脚的心态、停滞不前的惰性,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接好脱贫攻坚“接力棒”、跑好乡村振兴“接力赛”,为实现共同富裕“接力干”,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筑牢“防线”、紧盯“红线”、兜住“底线”,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全力抓好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对2021年8月25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视频推进会上通报的我市在国家暗访和省调研监测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整改、标本兼治、动态清零,全力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推动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持续优化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停一停”“歇一歇”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服务乡村振兴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对重点人群动态监测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拨付慢等短板的监督检查;紧盯存在问题见底清零、通报问题整改、涉贪信访及网络舆情办理、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要持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和网络舆情,优先处置、优先处理、限期办结,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策略,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化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协调联动经验,加强与组织、财政、司法、统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驻马店市纪委

2021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904/6629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