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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进会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珂 通讯员 朱新珂)为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日前,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张湘华、检委会专职委员郭睿宸,第一、二、三、五检察部全体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明威传达了最高检、省院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宣读了《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办案单元责任分工和自清自查任务,指出要重点对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一审阶段6个月内未宣判的在办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在办案件、相关当事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案件、其他部门和有关机关移送、建议的在办案件、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九条、五百八十条规定情形的其他案件等五类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等重点环节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院党组成员张湘华同志强调,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由高检院决策部署,旨在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本次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内部协同、制度协同、外部协同;三是要把握工作重点,对方案提到的五类案件要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四是要加强探索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社会危险性评价量化考核体系,推进少捕慎押理念在执法办案中落实落地;五是要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标准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编辑:王珂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909/6634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