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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 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

 现行流通100元人民币防伪特征

现行流通的100元人民币是第五套人民币,总共有3个版别,分别是1999年版、2005年版、2015年版。

2005年版100元人民币防伪特征:

1.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票面背面中间偏右,有一条开窗安全线,开窗部分可以看到由缩微字符“¥100”组成的全息图案。仪器检测有磁性。2.光变油墨面额。票面正面左下角“100”字样,与票面垂直角度观察为绿色,倾斜转动一定角度则变为蓝色。3.固定人像水印。位于票面正面左侧空白处,透光观察,您可以看到与主景人像相同、立体感很强的毛泽东头像水印。4.胶印对印图案。票面正面左侧中间处和背面右侧中间处均有一圆形局部图案,透光观察,您可以看到正背面的局部图案合并组成一个完整的古钱币图案。5.隐形面额数字。票面正面右上方有一个装饰性图案,将钞票置于与眼睛平行的位置,面对光源做上下倾斜转动,您可以看到面额数字“100”字样。6.凹印手感线。票面正面主景图案右侧,有一组自上而下规则排列的线纹,采用雕刻凹版印制,用手指触摸,有极强的凹凸感。7.雕刻凹印印刷。票面正面主景“毛泽东头像“”中国人民银行”行名、面额数字、盲文及背面人民大会堂等图案均采用雕刻凹印印刷,用手指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

2015年版100元人民币防伪特征:

1.光变镂空开窗安全线。位于票面正面右侧。当转动钞票,观察角度由直视变为斜视时,安全线颜色由红色变为绿色;透光观察时,可见安全线中正反交替排列的镂空文字“¥100”。2.光彩光变数字。在票面正面中部印有光彩光变数字。垂直观察票面,数字“100”以金色为主;平视观察,数字“100”以绿色为主。转动钞票,随着观察角度的改变,数字“100”颜色在金色和绿色之间交替变化,并可见到一条亮光带在数字上下滚动。3.人像水印。人像水印清晰度明显提升,层次更加丰富。透光观察,可见毛泽东头像。4.胶印对印图案。胶印对印图案由古钱币图案改为面额数字“100”,并由票面左侧中间位置调整至左下角。5.横竖双号码。票面正面左下方采用横号码,其冠字和前两位数字为暗红色,后六位数学为黑色;右侧竖号码为蓝色。6.白水印。位于票面正面横号码下方。透光观察,可以看到透光性很强的水印面额数字“100”。7.雕刻凹印。票面正面毛泽东头像、国徽、“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右上角面额数字、盲文及背面人民大会堂等均采用雕刻凹印印刷,用手指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   (工行驻马店分行提供)

“虚拟代币”防范风险须知

虚拟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货币,通常由其开发者发行和管制,并在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中使用和接受。虚拟货币具有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等骗术,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虚拟代币典型案例、风险防范方法及法律规定。

一、典型案例

不法分子建立所谓“数字货币DCEP学习群”在群里宣传数字货币由商业银行和私人机构同时进行推广,私人机构有多层推广收益,使用其提供的“E-CNY”收款码就可以参与推广,还可以向朋友和其他商家推广,只要推广成功,就可以获得收益。此外,不法分子还通过盗用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中的官方素材,甚至编造新闻稿、虚拟“与央行签署合作协议”会议场景等,通过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混淆消费者视听,骗取消费者的资金后跑路。

二、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一: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而且其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风险提示二: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风险提示三:所谓的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这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提示四: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明文规定,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等服务,如有开展上述业务涉及违法违规。

三、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提供)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残缺、污损人民币?

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二、在哪里可以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三、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为哪些情况?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损、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四、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注意事项有哪些?

1.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2.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0927/665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