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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唤醒缺位的家庭监护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珂 通讯员 王谜)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联合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暨首场家庭教育指导会,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玺,县妇联会主席郭冬梅到场指导。这是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也是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与汝南县妇联首次在个案中开展家庭教育合作。
在办理李某聚众斗殴一案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牵涉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张某。张某年仅14岁,为何没有上学?是否有监护条件?承办人员多次向张某的父母、外公就张某的情况进行了解。后考虑到由于父母监护缺位,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张某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与县妇联共同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宣告送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张某的父母宣读并送达《督促监护令》,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创造良好、温暖的家庭环境,强化子女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张某的心理关注和辅导等方面对监护人提出具体要求。张某父母表示今后一定对张某监护到位。
宣告仪式后,未检检察官、县妇联代表与专业心理咨询师一起结合该案情况就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对张某父母进行了首次家庭教育指导。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辅导,张某父母均表示会反思并吸取教训,加强对张某的日常照护和关爱,积极参与辅导,尽可能给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根据方案,后续还将开展不少于三次的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 。
责任编辑:王珂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021/66795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