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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开启“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新理 姚晶 通讯员 赵昕)近日,农民工王某通过驿城区法院起诉驻马店市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拖欠20904元工资。市总工会调解员高燕接受法院诉前调解委派后,及时查阅诉状内容,联系原告、被告双方。调节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明确争议焦点,厘清法律关系,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达成协议,王某于10月18日收到自己的工资。
农民工王某通过法院和工会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成功调解劳动争议的案例,是我市开启“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以来,成功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又一个缩影。
为积极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新要求,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市总工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了“法院+工会”的职工权益维护新模式,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涉劳动争议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和工会加强工作协同,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机制。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我市工会和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范围为涉劳动关系确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医疗保险索赔,以及劳动者福利待遇保障等相关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涉及适合工会调解的劳动争议纠纷。
同时,在全市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或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等诉调对接场所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工会选派调解员与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人员共同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工会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的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或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进行调解。
目前,市、县区两级工会设立工会调解组织12个,选派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调解员34名,涉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已调解成功14件。
责任编辑:梅雅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025/6689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