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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 助力道路交通安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玉)10月22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公安局不当履行职责案(道路交通安全)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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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平舆驾校在对科目三驾考训练路段中未按相关规定训练影响道路的正常行驶,县公安局怠于履职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现场拍照,平舆驾校在西环路与丰产路、西环路与丰收路、车舆大道与鸿业大道三条作为驾校科目三训练场地,未按照规定在行车高峰时段仍进行训练。根据调查2019年1月-2021年6月,该路段共发生19起交通事故。其中涉及驾校教练车9起,涉及在禁止训练时间段驾校教练车6起。县公安局未尽职履责,造成道路极不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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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红卫

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办理经过、证据和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释法,并对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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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环节中,听证员围绕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法律规定等方面各自发表听证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县公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合法、准确,同意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026/6692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