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政务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记者 周由 见习记者 殷瑞杰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优化营商环境自然也需要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财政局是如何发挥部门职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全市经济健康运行的?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瑞红。

微信图片_20211102183537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降成本、疏堵点、增诚信、优服务,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李瑞红告诉记者。

李瑞红介绍,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合同授予192.57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为99.48%;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19年以来,金融机构已为我市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近亿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直单位培训会和企业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和单位就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培训、宣传解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完善政府采购奖励惩戒机制。开展首届政府采购优秀诚信供应商评选表彰活动,对74家优秀诚信供应商进行表彰。严格落实惩戒机制,今年上半年对5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严格政府性基金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目前贯彻落实‘两条例’和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方面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李瑞红说,一是政府采购工作方面,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预算单位存在无预算采购现象,预算采购履约后资金支付较慢;二是中小企业融资方面,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李瑞红说,将着力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控制制度,及时全面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做好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管理工作。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做到“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及时支付预算资金,保障中标、成交供应商合法权益;着力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降低担保费率,减免再担保费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

“进入新发展阶段,市财政局将全面贯彻执行好‘两条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驻马店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贡献财政力量。”李瑞红说。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102/6704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