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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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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常俊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捕”刑事司法理念,11月3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律师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分别从刘某某、潘某某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帮教等方面阐述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各参会人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针对刘某某作为留守儿童的特殊情况,参会人员表示,留守儿童作为特殊群体应当引起社会关爱,对刘某某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希望刘某某能够珍惜机会,好好学习。今天的听证会不仅仅是一场听证会,更是一场法治课,具有较好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有利于迷途少年改过自新,重归社会,希望刘某某、潘某某能心存感激,健康成长。刘某某、潘某某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表达了愿意改过自新,接受帮教,早日重返校园的强烈愿望。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的召开,不仅挽救了两个少年,拯救了两个家庭,更增加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了附条件不起诉程序的规范化、决策的科学化,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政策,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体系,继续以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开展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督、帮教和考察工作,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质量,用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聚社会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104/6707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