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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监护不再缺位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让家庭监护不再缺位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茜雅)近期,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寻衅滋事一案的过程中,因刘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系在校学生,确有悔过表现,本着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未成年人刘某做了附条件不起诉。
在进行社会调查中,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刘某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其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管教不严、监护缺位是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家庭是承担孩子监护职责的重要阵地,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为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教育作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家庭监护不再缺位。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后,根据其家庭督促的“监护点”,为其家庭制定了个性化“督促监护令”。
在督促监护令中,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指出其父母监护不力、管教不严、家庭教育不足等问题,并就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及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义务进行了细化的具体要求。承办检察官向刘某及其家人讲述《督促监护令》的主要目的,并向其家人再次强调了未成年人教育中父母参与的重要作用。
刘某的父亲表示:“我深刻认识到了陪伴孩子的重要性,在以后的教育中一定认真遵守《督促监护令》,履行好监护职责,将孩子管教好。”
责任编辑:代廷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115/67237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