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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批、河南首个 郑州一村集体建设用地有了“身份证”

郑东新区国土分局局长何洪涛(右)为项目施工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陈骏文 吴国强 摄影

践行“租售并举”,为住宅用地提供多元供给的创新在郑州又有了新进展——国内首批、河南省内首个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获得了土地登记手续,拿到了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11月15日上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建设现场,项目承建单位河南原港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唐玉琳,从郑州市郑东新区国土分局局长何洪涛的手中接过了该项目所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从今天起有了‘身份证’,这个证是项目完整产权体系中的首个证,为后续建成项目的产权明晰奠定了基础。”唐玉琳说。

自2017年8月起,原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首批设立了13个城市进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郑州也名列其中。

“为区别于前期已经进入政策工具箱的长租房、公租房、廉租房和经适房等方式,按照两部委要求,我们从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行机制两方面出发,在市政府、市资源规划局、东区管委会的支持协调下,提前进行租金调查和用户体验等基础工作,打造对近年来高房价和高租金起到抑制作用的具体方案,并零起点创立试点专用审批流程和运行模式。”何洪涛补充介绍说。

据了解,作为试点城市,郑州市于2018年正式启动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约156亩,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租赁房3000余套,交房时即可“拎包入住”,项目还配有1000余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试点项目的建设中带有明显政府引导、多方合作的性质:村集体“以地入股”,国有公司投资建设房屋,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对未来的租金进行分成。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118/6729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