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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 倾心调解 案结事了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李凯)“要不是法官费心调解,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我过两天就要做手术了,这下不用发愁手术费用了,真是太感谢了!”11月23日,签完调解协议,接过赔偿款,年过花甲的郭某舒展开紧皱的眉头(如图),在老伴的搀扶下,带着微笑走出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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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郭某步行时与被告张某驾驶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发生碰撞,郭某受伤。该事故经平舆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郭某承担次要责任。郭某的伤势经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郭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庭上,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刘晓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在刘晓一次次的说服教育下,张某愿意支付的赔偿金额也从5万元变成了7万元。

有着多年执行工作经历的刘晓考虑到,原告的迫切需求就是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款,好用于支付因住院欠下的外账、后续治疗费用等。为了能让原告尽快拿到赔偿款,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刘晓决定“趁热打铁”再次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向其阐明调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等强制措施对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哪些等。最终,张某权衡利弊后,同意在签署调解协议当天支付全部赔偿款。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130/674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