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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纪委监委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驻马店网讯(记者 何依帆 通讯员 张永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近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从小工程、小资金、小权力等入手,规范“微权力”,强化“微监督”,严惩“微腐败”,积极助力清廉乡村建设。
抓基层强基础。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清廉乡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出台30条村级权力清单,给村干部立规矩、划红线,规范基层“微权力”。并由乡镇纪委牵头,定期组织党建、财政、农业等部门参加学习培训,以此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低保、特困救助、惠农补贴发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责权明晰,更好的发挥最前哨监管监督作用。
明制度压责任。在规范“微权力”运行过程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村监委会负起监督责任,乡直各部门和村委建立健全“微权力”运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作程序。通过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加码监督,严格问责,切实织密“微权力”运行制度笼子,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我们督促各村对每一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分解,制定流程图,上墙上网公示,确保清单明权、流程限权、运行亮权、结果晒权,更方便群众‘按图办事’,让权力晒足‘阳光浴’。”该县常庄镇纪委负责人说。
今年10月份,该县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工作调查问卷中,村民对村级重大决策、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村务服务等事项作出评议,满意率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张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209/6761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