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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驻马店市保障性住房人民所职工刘智,自你转隶我单位以来,多次采取多种方式均与你联系不上,现登报声明,请你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单位说明情况,如逾期未至,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保障性住房人民所

2021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220/6779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