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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朝朝 通讯员 罗富强)汝南县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期间,以郜某为代表的22名漯河籍农民工到汝南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包工头卢某拖欠工资报酬。接到投诉后,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汇情况,立即联合信访、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同时安抚好农民工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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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造成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包工头卢某未与农民工施工班组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发生争议,致使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未支付。经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沟通,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量重新进行核算,并根据核算的工程量确定了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数额,最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未结清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了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保障了农民工兄弟们的合法权益。

事后,农民工兄弟们向汝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赠送了“监察为人民 民工保护神”的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对县人社局监察执法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县人社局监察执法工作的鼓励。在以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严格要求,文明执法办案,将继续维护好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1/1230/679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