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政法要闻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珂 通讯员 龚旭阳)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被驻马店市河长制办公室、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被汝南县河长制办公室、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2020年度汝南县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不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守护绿水青山是系统工程,需要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人民群众共同努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把“河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推深做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王珂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110/6811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