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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汝南县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驻马店网讯(记者 王朝朝 通讯员 龚旭阳)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被驻马店市河长制办公室、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被汝南县河长制办公室、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2020年度汝南县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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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不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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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日,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调研组一行莅临该县开展调研,对全县开展的“河长+检察长”制工作成效予以肯定,同时肯定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办理的涉河湖问题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对于促使非法网箱养殖阻碍泄洪河道的问题得以根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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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6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网箱养殖保障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制典型案例。

2020年9月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共同拟草《汝南县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实施方案》、对行政机关整改效果进行验收,整改拆除违法建筑、非法养殖网箱,督促整治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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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是系统工程,需要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人民群众共同努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把“河长+检察长”联动长效机制推深做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112/6816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