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法治法治人物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荣获“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称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荣获“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称号

驻马店网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于游)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会议表彰了2021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被表彰为“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

近年来,民三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有力服务和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该院民三庭现有员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4人、书记员5人。2021年,民三庭新收案件1708件,审结1646件,结案率96.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民三庭庭长李光明承办的(2021)豫17民初26号公益诉讼起诉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尼胜利、上蔡县永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2019·1~2021·6)中荣获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民三庭积极牵头完成院里交办的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涉军维权、涉农维权、人民法庭指导、劳动争议等专项工作。

民三庭将继续坚持优质、高效、为民的服务态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司法为民的高昂热情和公正司法的崭新面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224/6874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