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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死猪肉 被拘一个月
驻马店网讯(记者 吴峰 通讯员 李娟)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年11月9日,赵某家饲养的一头猪不明原因死亡。随后,赵某将死猪拉至其弟弟家宰杀,将猪肉分割后自己留下一部分,剩余部分出售给同村村民刘某、秦某等人。案发后,赵某将销售所得赃款退缴至公安机关,被认定为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被告人赵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付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322/6921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