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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组织开展2022年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答记者问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让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在医疗保障领域开花结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市于4月份组织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是国家医保局部署的全国性专项工作,是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今年,为了推进我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再深入,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

问:今年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一)宣传基金监管法规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普法宣传,增强共治意识。

(二)曝光典型案例。联合集中宣传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的成果。公开曝光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安全,持续保持震慑,强化警示教育,共同维护医保基金正常运行和医疗卫生秩序。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引领作用,鼓励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深度结合。

(四)宣传推广执法案例。严格按照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对《条例》实施以来,执法机构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指导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问:这次集中宣传活动的工作流程包括哪些?

答:(一)深化部门联动。持续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商机制。完善医保、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形成一案多查、联合惩戒综合效应,构建“医、患、管”三个环节同频共振的综合监管体制。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部门加强联合调研,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医保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等作用,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能力,运用行政执法等手段,及时发现并惩戒医保骗保问题和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公安部门运用刑事和行政执法手段,及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体委将对整治落实情况联合开展督促检查。

(二)坚持宽严相济。要有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一批犯罪团伙,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声势和有力震慑,架起基金监管的“高压线”。要有硬度。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动真格、出重拳,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诈骗保案件,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要有温度。对不同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刑衔接的有关要求分类施策,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涉案不深的初犯、偶犯依法从轻处理;对认罪认罚、主动投案的医护人员、患者依法从宽处理。

(三)加强法治宣传。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联合宣传。各地医保、公安、卫健部门要利用本单位网络、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医保政策和基金法律法规。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定点医药机构等自觉知法守法,共同维护医保基金正常运行和医疗卫生秩序。落实加强举报奖励相关规定,拓宽举报渠道,对举报内容被查实的,依规给予举报人奖励。

(四)加强联合培训。整合各部门优质师资力量,邀请专家讲授打击欺诈骗保的成功经验,加强部门之间有针对性学习培训交流,开展联学联训,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分析汇总。及时梳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体委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问:此次宣传月活动有哪些宣传形式和活动?

答:(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通气会形式,全面展现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成效。

(二)开展“普法短视频”比赛。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组织一次“普法短视频”比赛,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普法短视频”和宣传片,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增强监管对象和群众执法守法意识,展现基金监管战线工作人员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基金监管逐梦征程上谱新篇。

(三)开展基金监管宣传“五进”。开展基金监管宣传进经办大厅、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五进”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开展现场咨询。有条件地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小喇叭、农村“村村响”“医保乡村流动车”等开展广播宣传,提高相关政策法规公众知晓率。

问:为什么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答: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批示强调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任由骗取,要加强监管。李克强总理也在批示中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全面排查医保基金管理漏洞,要拿出有效监管措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每个医保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问: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时间?

答:专项整治行动贯穿2022年全年,以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为重点,涉及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覆盖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问: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答:(一)加大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等对象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欺诈骗保行为。

(二)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打击各类虚假就医、虚构医疗服务等欺诈骗保行为,防止“看病”钱被套用到“养老”上。

(三)聚焦基因检测结果造假行为,严肃查处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的案件,刹住这种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欺诈骗保行为。

(四)严查血液透析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聚焦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打击虚记透析次数、患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欺诈骗保行为。

(五)严厉打击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医保药品二次销售、异地就医重复报销享受医保待遇等欺诈骗保行为。

(六)聚焦串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欺诈骗保高发领域,特别是对骨科高值医用耗材欺诈骗保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七)落实“两高”关于非法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的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医保领域危害药品安全行为。

问: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医保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医保部门将从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会参与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快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推进综合监管。推进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与卫健、公安、药监等部门监管相衔接,促进社会监督,形成综合监管氛围。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完善各级医保监管举报投诉电话的基础上,开辟微信、信箱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各种欺诈骗保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支持医保、关心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舆论宣传。医保部门将主动、经常性通过媒体公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不护短、不隐瞒,查处一起、整改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的作用。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提升智能监控水平;探索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方式;建立专业专职的监管人员队伍,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五)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评价,建立激励相容机制,保护依规守法者,惩处违规违法者。  (本报记者)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426/6983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