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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成功审结一起农村自建房施工纠纷案件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王付增)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孙召法庭张建华法官成功审结了一起农村自建房施工纠纷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主王某准备在新蔡县某农村建一幢三层的自建房,便将整个房屋的建造都发包给了个体包工头李某,李某雇佣关某为其提供劳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工资标准为170元一天,房屋修建结束后结算工资。
2022年3月11日8时许,关某在三楼进行外墙粉刷作业时,因被告李某未提供必要的施工设备器材和安全防护工具,不幸从三楼坠落,随后被送往新蔡同安医院治疗,于2022 年3 月11 日10:50 分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赵某(关某妻子)、关某花(关某女儿)、关某齐(关某儿子)遂将李某、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82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李某辩称原告漏列责任主体,本案的建筑承包还有其他人,且死者死亡的经过和原因不清楚,原告的起诉与该案的结果表现为一种混合过错。被告王某未向本庭提出答辩意见。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包工头李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原告损失579300元;被告房主即发包方王某承担10%责任即赔偿原告损失82757.15元;原告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由及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对于上述判决,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牛云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523/7031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