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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成效初显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任麒霖)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近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确山县公安局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协调。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明威,确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宽勇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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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检警双方共同解读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等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及的法律规定。通过会商座谈,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流程、证据标准,统一了标准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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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强化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和审查逮捕等诉讼环节的协作配合途径,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不断探索监督与配合的新渠道、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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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已先后联合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5次,发现监督线索2件,监督立案2件2人,积极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提升了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和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613/7070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