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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公益诉讼活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刘春蛟)6月17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平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公益诉讼活动,先后在西平县谭山水库投放鲢鱼、草鱼等各类鱼苗共计10万尾,对被破坏的水域生态进行修复。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部分是由非法捕捞当事人购买,部分启用生态修复赔偿金。至此违法人应当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全部落实到位,有效地修复了被破坏的渔业生态。
日前,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就去年以来,在西平县域禁渔区、禁渔期内发生的70起利用禁用的捕鱼工具和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的行为,向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并就如何修复渔业资源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伟表示,对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检察机关立足“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将代表国家要求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对于刑事未惩处的,督促行政机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及时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
此次检察机关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旨在修复渔业生态环境,使公众对公益诉讼有更直观的感受,有助于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大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力度,加强法律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良好氛围,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摆在涉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突出位置,贯彻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用法治力量守护良好生态。
责任编辑:牛云强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620/7083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