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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调解两案不起诉 汝南法官化解亲情纠纷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郭伟)一起普通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背后隐藏着另外两起纠纷。如果健康权纠纷案处理不好,另两起纠纷将立即起诉。6月27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人民法庭法官想法设法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一场亲情之间的纠纷最终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化解,赔偿款项当庭履行,其他纠纷也不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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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是亲戚关系,相邻而居。多年来,双方来往不断,彼此之间相互照应,虽有时会有些摩擦,但也无大的矛盾。去年,因原告背后说了被告坏话,被告知道后,双方之间产生矛盾。后来被告在遇到原告时,殴打了原告。为此,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法官通知被告应诉,被告却对法官说:“她告我,我也正准备告她哩,她侮辱我造成我病情加重,给我造成精神损失,我诉状都写好了,这个案件要是处理不好,我马上起诉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原告也对法官说:“我还有一个案件要起诉,她儿子和我儿子之间有经济纠纷,被告打我的这个案件要是处理好,那个事也就不讲了,要是处理不好,那个事也要起诉。”法官听后,明白了双方积怨已久,也认识到本案调解处理的必要。

调解并没有那么容易,法官本想开庭后或者开庭过程中主持双方调解,可没想到开庭时,被告缺席。经法官联系,被告称病未出庭。法官知道,本案如果简单判决,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起更多纠纷。

几天后,法官终于将被告通知到庭,了解情况,进行开导。法官先从亲情角度说服被告接受调解,又分别与原、被告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让他们明白在纠纷中各自存在的过错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就这样,从亲情事理,从法律规定,法官与当事人如谈心、如拉家常一样,反复多次交流沟通,双方逐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慢慢原谅了对方。在法官提议之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原告医疗费等费用2500元。事后,双方均向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意。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701/7106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