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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失火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刘萌荫)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在调解一起因不当堆放秸秆意外引燃邻田花木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邀请社会力量参与,亲赴田间地头耐心化解矛盾,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某路和张某利两家土地相邻。张某利未按照村民小组秸秆处置方案将秸秆拉到指定位置,而是随意堆放在地头,不料失火殃及邻田花木。张某路看着自己精心栽种了数年的花木被烧,心痛不已,多次找到张某利索赔。张某利起初答应赔偿,但在张某路追要时却一次次降低赔偿标准,最后拒绝赔偿,张某路无奈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此起纠纷双方系近邻、赔偿金额难明确等因素,立案法官遂引导张某路进行诉前调解。案件分流到三桥法庭后,法官朵继红与调解员立即与当事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向村支书发出联调请求,并邀请当地花木协会负责人参与调解。

调解中,朵继红与调解员在实地查看了解被烧花木情况后,悉心向在场人员讲解秸秆乱堆放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当场向花木协会负责人邓某咨询行情,张某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同意赔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利当场支付现金4100元并向张某路表示歉意。至此,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920/7230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