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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容易收房难?租赁合同公证帮你解决难题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及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房屋租赁市场变得日益活跃。然而在房屋出租的过程中,出租人可能面临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不搬离,不按时缴纳租金等情况。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但诉讼所需耗费的时间又过长,花费多,对维护出租方合法权益来说不是最优解决办法。

发生此类问题怎么办?驻马店市天中公证处公证员告诉大家,发生以上这些情况,如事先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都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保障了权利,减少了以后打官司的后顾之忧。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即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对租赁合同进行公证,以保证日后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情形时,另一方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证机构可以根据申请,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合同公证,进行双方约定,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义务。

公证员会协助、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

(1)承租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

(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拖欠租金、租期届满时不腾退房屋等;

(3)出租人单方收回房屋前应履行的催告义务,用以催告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收回出租房屋的条件;  

(4)当承租人不履行协议时,出租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  

(5)对租金的给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市天中公证处公证员提醒大家,为了防范租赁风险,特别是涉及租赁房屋面积多、期限长,或者租赁商铺、写字楼这些标的高的合同,办理公证很有必要。(张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0921/7233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