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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常兴镇:依法理财构建“阳光财政”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王朝朝 通讯员 杨明华)“俺村今年公开的每笔账目与所做的实事完全相符,这样透明合理的理财方法,老百姓打心眼里赞同。”11月2日,汝南县常兴镇西王庄村84岁的老党员王乐意对村里公开的账目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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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村级财账管理,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近年来,汝南县常兴镇纪委把村级财务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依法理财,实行“阳光运作”,构建“阳光财政”。

“阳光”下审批。村级财务审批权限,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阳光”下管理。会计报账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经办人章、审批人章、村财务专用章,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开支一律不得入账。

“阳光”下支出。对经费开支的去向、用途、金额都要及时公开,严令禁止镇对村级集体资金挪用、截留、强行摊派;“阳光”下监督。建立集体资产管理档案,设立集体财产物资登记簿,实行专人保管,每年进行一次盘核,做到账目相符。

“村财镇管”,阳光操作,规范了村级账务,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了每笔资金都用到民生实事上。仅今年前10个月,该镇投资民生工程资金达1000多万元,为群众办理道路、文化广场、人居环境等实事10余件,无发生一起资金跑冒滴漏和违规使用事件。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1102/729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