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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需求,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修改后,驻马店市相关部门初步起草了《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日,《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正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你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18日前报市城管局。
记者看到,《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共有8章53条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建设、设施管理、供水用水、水质安全、 二次供水、法律责任、附则等。
具体来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直饮水设施】拟规定,鼓励在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建设管道直饮水设施。第二十七条【供水价格】拟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分类管理。价格制定和调整实行听证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三十二条【禁止行为】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接管抽水的;绕越注册水表取水的;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防盗装置取水的;采取破坏或者技术手段致使注册水表不计量、少计量的;隐瞒或者擅自改变用水类别的;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采用其他方式违规用水的。第四十八条【违规用水处罚】拟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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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是我市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制定项目。为更好地反映我市城市供水实际情况,增强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18日前报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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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 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1128/7327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