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基层执法决不能“和稀泥”

基层执法决不能“和稀泥”

吴燏函

近日,一段视频引发了公愤。在某社交平台,浙江杭州一名女子称,自己赠药给同小区的一名男子,因为头晕、找药,开门给药的动作慢了一些,对方竟踹门威胁,甚至开门后,男子还做出推搡动作。更可气的是,执法人员不仅无视了善良女子要求对方道歉的诉求,还在女子害怕被骚扰寻求保护时表示:“你懂不懂法律?他去哪是他的个人自由,我们管不着。”

执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鼓励、不予保护,法律就是要“平之如水”,不迁就、不纵容错误。视频中死亡诅咒、动手动脚的踹门者不论怎样看都不属于弱者,更没有被同情照顾的需要。基层执法人员面对这么明显的是与非,还依然选择和稀泥式执法,不仅伤害了助人者的热心,还降低了执法者的公信力。

再小的事情也要公正执法。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的当下,基层执法者面对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件,不能秉持过时的“息事宁人”“和稀泥”做法来处理,须知公平正义是群众在案件中的最大诉求,有些“稀泥”不能“和”,有些事必须放到法律的天平上去衡量,更何况在互联网时代,每一次执法过程都可能被舆论的放大镜仔细观察,执法者只有精准运用法律才能真正做到“息事宁人”。

执法的温度和韧性并不是“和稀泥”,执法应该发挥判决定分止争的作用,引导社会积极向善,给善良者以力量,给勇敢者以保障。发挥执法正风俗、定人心、明是非、晓善恶的社会功能。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2/1226/7358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