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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公安严查车辆违法违章行为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张莹)为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打击力度,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春运以来,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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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14时40分左右,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西路中队民辅警在城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豫QYT***的白色轻型货车,看到警车之后躲躲闪闪,于是民警上前对该车依法进行检查。经询问,该车司机告诉民警他驾驶的这辆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后经公安交管系统查询,证实该车为部局预警的报废车辆,民警对该车依法进行扣留,并将该车驾驶人带回大队进行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确山交警提醒: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报废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广大驾驶人切勿侥幸铤而走险。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130/7393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