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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汝南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通讯员 彭永梅)婚姻破裂,夫妻离异,在处理感情纠纷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延伸司法责任,关心特殊儿童身心健康,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2022年12月,李某以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判决婚生长子由原告抚养,婚生次子由被告抚养。刘某认为婚生次子系智力障碍儿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自己身体状况较差,不能工作,父母年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现场调解,寒冬送温暖
案件开庭后,承办法官彭永梅始终放心不下这个孩子,遂于腊月二十七驱车前往原被告家中继续对双方离婚及孩子抚养问题进行调解。
在当地村委及卫生院协同配合下,彭法官充分了解双方的家庭、生活、健康状况并亲切的拉起了家常。她从维护家庭和睦及对孩子家庭教育、关爱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双方共同生活多年,能够组成家庭非常不易,因为婚姻彼此也成为对方生活中的依靠与支撑。孩子年龄尚小,并患有疾病,双方均应给予其子更多的关爱和呵护,也更应该努力维系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以利于孩子的康复和成长。然而李某离婚意愿坚决,最终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调解中,彭法官看到孩子衣着单薄,购买了棉衣送给孩子。
驳回请求
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院经调解无果,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并针对李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及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向其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按时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法官寄语
婚姻生活中,每个家庭都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夫妻携手应对、彼此分担,并耐心引导双方多站在对方和孩子的立场考虑问题,多沟通与交流,相互谅解、相互包容、相互忍让,珍惜双方辛苦建立起来的家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父母,无论婚姻状态如何,无论是否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均负有抚养教育职责,父母应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营造和谐家庭氛围,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邓丹华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227/7432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