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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四注重”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通讯员 周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汝南县委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汝南县以坚持合法性、民主性、操作性、时代性为原则,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县民政局五部门联合指导全县各村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去冗化简、推陈出新,让村规民约接地气、合民意、宜通俗、简易行、能实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注重合法性。汝南县要求各村村规民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不能与之相抵触。程序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召开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

注重民主性。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是村民。要求各乡镇(街道)注重引导村(居)民主动参与、讨论、制定,把群众的问题交给群众自己解决,促进其自觉遵守和维护村规民约。

注重操作性。各村根据本村的实际和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尊重不同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围绕主题,集中讨论制定,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文字简洁,便于遵守执行。

注重时代性。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坚持与时俱进,使村规民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注重继承和发扬优良的乡村文化传统,引导村民摒弃天价彩礼、封建文化等不良习俗;鼓励尊老爱老,营造良好家风;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引导婚事新办。同时通过专家综合评分、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等形式对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综合评比,切实做到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突出文明乡风建设。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228/7433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