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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助推未成年人文身监管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海洋) 3月17日上午,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起带领员额检察官刘艳丽,分别到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加大未成年人文身监管的检察建议书。
“仅我近3年来办理的118名未成年人案件,文身比例就占据了95%。”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刘艳丽介绍:“文身存在易感染、难复原、易标签化等危害,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对其求学、入伍、就业等产生严重影响,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本院经调查发现,目前在驿城区辖区内仍存在文身馆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现象。
区检察院也积极行动,贯彻落实新规,就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监管问题对相关经营门店排查摸底,要求监管单位对经营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或处罚,通过与相关经营机构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加强普法宣传等形式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
“最基本的是要在显著位置标识‘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另外相关部门要对文身行业从业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起说。
有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文身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代廷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319/7462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