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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一个也不能漏管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郭浩)“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给予相应的处罚。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近日,平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向县检察院回复了整改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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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以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未按规定时间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存在漏管的情况。为此,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不是程序上例行检察,而是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力度,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常态化巡回检察,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案件发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411/7496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