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评论 电动车禁行之我见
电动车禁行之我见
石新宇
近日,商丘市全面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似乎谁也说服不了谁。笔者认为,这其实就是一个“堵”与“疏”的问题。禁行是“堵”,既有“堵”就应该有“疏”,之所以有反对者,主要原因应该是只做到了“堵”没有做到“疏”。商丘市全面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的目的是缓解交通压力、维护交通秩序。城市管理,交通通畅是重要的一环,商丘市这样做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好的。市民都不糊涂,好的出发点和目的市民自然能感受到,不过有一点恐怕并非所有市民都满意,那就是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有没有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权力。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国家允许生产的,市民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为什么不让行驶?也许有市民刚刚花几万元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现在你不让行驶,那不是让市民白白扔掉几万元钱吗?当然,城市有城市的规矩,养鸡养猪不犯法,你总不能在生活小区里养鸡养猪吧?城市可以出台这样的禁行规定,不过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广泛宣传禁行规定的内容和意义,让市民提高接受度;二是禁行规定不要马上实施,要给市民一个缓冲的时间, 或一个月或三个月,起码在这个时间内市民不会再去购买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三是要适当给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市民以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者牵线搭桥让市民把车卖到允许行驶的地方,以减少市民的经济损失。四是要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虽然存在乱停乱放、行驶不安全等因素,但毕竟已经成为很多市民出行喜欢的交通工具,一下子禁止上路行驶,在没有其他自备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市民出行要么选择步行,要么选择乘坐公交,公交的运营范围、班次和密度都要随之相应增大,否则必然引起市民抱怨。
任何管理都是系统工程,城市管理更具有复杂性。管理就是服务,城市管理的宗旨是更有利于市民生活。如果确实有禁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的必要,是可以出台相应规定的,但不能一禁了之,而要堵疏结合,充分考虑市民的接受度,充分考虑市民的利益,充分考虑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如何解决。
责任编辑:闫继华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412/7498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