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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猎壁虎347只 获刑一年半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毕亚磊)“壁虎可以抓吗?不可!”近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普法宣传时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解捕猎“三有”物种是一种违法行动。

2022年7月31日凌晨,为了给媳妇治病,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头灯、竹竿等工具非法捕猎壁虎,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捕获的壁虎34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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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张某捕获的壁虎为无蹼壁虎,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上蔡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2022年11月9日,该案移送至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17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1月25日,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非法狩猎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据悉,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称为“三有”物种,无蹼壁虎、野兔、麻雀、野鸡、斑鸠等动物,都是三有动物。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511/7538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