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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制发检察建议 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

驻马店网讯 (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贾朋威)民以食为天,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责,紧盯市场摊位行业监管薄弱点,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以点及面,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群众的食品安全。

近日,该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城振兴路农贸市场候某摊位上出售的熟牛肉,存在违法使用添加剂问题,并且在其冷库内存有大量没有中文标示的牛肉、牛肚。

因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第一时间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侯某摊位及冷库进行现场检查,扣押摊位熟牛肉、牛肚、使用亚硝酸钠浸泡过的生牛肉和亚硝酸钠以及没有中文标识的牛肉、牛肚。

经抽样检验发现,熟牛肉里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熟牛肉为有毒、有害食品;没有中文标识的生牛肉、牛肚产地为巴西,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禁止生产,销售的肉类及制品。

该察院遂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落实检察建议。目前侯某涉嫌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院坚持涉公益诉讼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公益诉讼和刑事监督司法手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给其他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切实保护好千家万户的“舌尖安全”,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523/7553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