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法治政法要闻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情理法交融促刑事和解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情理法交融促刑事和解

驻马店网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赵洪友 邢晓玉)“检察官,当我被关进看守所那一刻,您知道我有多无助、绝望么?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此晦暗下去了,真心感谢您全身心调解,让我现有了新的人生选择!”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向西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

2022年11月13日20时,在西平县盆尧镇一路段,张某驾车超越前方三轮车时,突然发现道路左侧的李某,因刹车不及,致使车辆撞向李某, 120车到达时确认李某已无生命体征。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

4月7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请批捕。西平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阅卷了解到,事发后保险公司已将理赔款全额赔偿给李某家属,4个多月内,为何张某没有像同类案大多数当事人一样,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况且双方又是邻村人,检察官对此充满了疑惑。

“我认罪,很愿意赔偿,可每次跟被害人家属联系,他们都说让我去找交警队办案交警谈,我不信任他。我想跟被害人家属见面谈,但他们一直不见我,请检察官帮帮我……”在第一次提审时,张某如是说。承办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张某父母年迈,现仍千方百计的凑钱,想赔偿李某家属,张某平时以打零工谋生,事故发生后,也无法正常务工。

?为了解更多详情,检察官立即与被害人家属李某某取得联系,询问他对张某行为的意见,是否愿意谅解张某。“父亲刚退休,我做子女的尚未尽孝他就这样走了,我听别人说同样案件咱县‘行情’都是10万元,张某对我所提要求态度怠慢,我认为交警才能更好地说服他,所以我不愿意见他”。

经与处理该案的交警联系,也证实了双方有和解意愿,但因彼此心存芥蒂而未谋面,赔偿数额是和解不成的症结。

至此,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不能简单捕诉了之,应尽可能体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于是确立了争取检方与双方共同奔赴,努力和解的办案方向,

检察官随后主动承担起调解第一人角色,对被害人家属安抚情绪、释法说理,耐心劝解其多念乡里乡亲情,告知其张某一直想弥补过错的决心和并不存在他所谓的本县都是10万元赔偿标准的“行情”,并一同李某某“暗访”张某家庭经济情况,引导其根据国家实际偿付能力合理调整预期,尽量缩小双方差距。李某某逐渐放下戒心,表示愿意面见吕家人。检察官又联系张某父母,向他们传达了张某心存愧疚仍想赔偿李家人的想法,张某的父母老泪纵横地表示一定会竭尽全力弥补李家。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张某家人诚挚的跟李某某道歉并将6万元赔偿款递到其手中,双方握手互相宽慰,李某某也饱含对张某的同情出具了谅解书。后西平县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张某作出不捕和相对不起诉决定。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609/7574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