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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检察院就政务信息公开涉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驻马店网讯(记者 陈司 通讯员 程新清)近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生领域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中,发现辖区部分乡镇政务信息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等,存在各类农户补贴发放明细表、农村低保户备案表、公益性岗位人员统计表等,未对公示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存在公民个人信息被泄漏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意见很大,不少人接到了骚扰电话,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一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能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公民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一定的损害。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层报省市检察院批准后,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存在公民个人信息被泄漏安全隐患的公示公告栏、政务信息公开栏等进行排查清理,去标识化处理,举一反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邀请办案检察官和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宣传讲座”,增强了乡村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村组干部深受教育,表示将在以后的村务政务公开工作中,既要做到阳光、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也要注意保护群众个人信息和隐私。
责任编辑:陈司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710/7616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