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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及时制止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钻井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蒋军华)6月27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接到举报,新阳高速公路K96+700南半幅建筑控制区内有违法打井,二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处理,到达现场勘验测量该钻井位置距离高速公路隔离栅2.70米,经询问调查该井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成后为汝南县韩庄镇林庄村等3个村提供生活饮水,未办理相关手续,该大队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立即停止施工。
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向施工负责人及附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附近群众听说要停止钻井施工,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阻挠执法,执法人员不急躁、沉着冷静,始终克制自己的言行,耐心讲解高速公路法律法规、保护高速公路安全知识,随后又向林庄村委领导、施工方讲解法律规定,宣讲6月安全生产月知识,当前国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指出违法钻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后果,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宣讲工作,村委领导、施工方认识到选址的错误,表示将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迁移。6月28日,执法人员主动帮助选址,测量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30米以外位置,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迁移了钻井设备,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行为的处置,该大队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转化到案件处置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用“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与制止违法行为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了文明执法有“深度”,热情服务有“温度”,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责任编辑:张新成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714/762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