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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驻马店无线电中心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生产销售使用 无线电对讲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对讲机的管理,从源头上切断非法对讲机来源渠道,重点治理未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非法生产、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对讲机和擅自使用无线电对讲机、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的违法行为,驻马店无线电中心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负责辖区内开展清理整顿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对讲机专项行动。
清理整顿范围
除军队、政法系统和公众对讲机外,凡在驻马店无线电中心负责辖区内研制、生产、销售、设置使用的对讲机,包括工业园区、生产车间、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娱乐、校园、景区、建筑工地、物业管理、船舶、出租车、交通运输、车友会等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手持对讲机、车载台和中继台。
清理整顿内容
(一)研制、生产对讲机,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生产的对讲机(微功率短距离除外)是否取得型号核准证,是否在对讲机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是否向无线电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销售的对讲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是否经型号核准,是否向无线电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设置使用的对讲机频率是否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409MHz公众对讲机除外)。
(四)设置使用的对讲机用户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有无多用少报问题,电台执照是否合法有效。
(五)设置使用的对讲机是否按照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定的工作项目和技术参数工作。
(六)设置使用的对讲机是否按《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七)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干扰其他合法无线电重要业务,甚至危及生产安全的。
(八)利用设置的无线电对讲机进行非法活动,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凡使用对讲机未办理审批手续、电台执照或多用少报的单位和个人,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行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实际使用数量申请频率,补办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对隐瞒不报且拒不补办手续的,将视情节给予没收设备、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者,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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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吴勇峰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817/7664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