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政法要闻 三桥人民法庭:奔波千里只为民 高墙之内解纠纷
三桥人民法庭:奔波千里只为民 高墙之内解纠纷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刘萌荫)9月1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法官邓华伟不远千里奔赴福建省闽西监狱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邓法官均致以真诚的感谢。
原告张某霞与被告张某宇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19年2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因性格脾气等方面的差异,未能相互适应和磨合,家庭琐事纠纷不断。后张某宇因犯罪被判刑。原告张某霞以被告犯罪且需长期服刑,严重影响双方夫妻感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邓华伟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被告张某宇目前在福建省闽西监狱服刑。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使被告安心服刑改造,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邓法官多次与狱政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开庭需要准备的手续和相关规定。在做好充分前期准备工作后,邓法官带领书记员从河南奔赴福建,在狱政部门的配合下,庭审得以在高墙内顺利完成。庭审中,经过法官和狱政管理人员的耐心释法说理,张某宇表达了对妻子的愧疚之情,表示愿意调解离婚。庭审结束后,邓法官鼓励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张某宇也表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长期以来,一方羁押在外地监狱的离婚案件如何送达应诉材料和开庭审理都是困扰法官的难题。这类案件既要兼顾节约司法成本,又要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要考虑服刑一方的思想稳定和顺利改造。本案是邓华伟同志成为员额法官后承办的第一起案件。他在办案中时刻谨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展现了汝南法院法官对当事人浓厚的司法关怀。
责任编辑:代廷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918/7698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