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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时旋旋)近日,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驻文〔2023〕84号),汝南县人民法院被评为2022年度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这也是该院连续十四年获得此项荣誉。

2022年,汝南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等社会综合治理活动,平安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彰显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护航平安建设的责任担当。

“这项荣誉的获得,是市委、市政府对我院平安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我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表示,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动审判工作与平安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细举措扎实有序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促进平安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919/7700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