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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字号荣誉! 驻马店市2个集体被评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今日,记者从共青团驻马店市委获悉,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命名1932个集体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我市两个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认定为“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税务总局确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据悉,此次被命名的集体,经逐级推报、资格审查、集中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是各行各业先进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他们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高超的职业技能、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岗位业绩,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等各行业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有形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作出了积极贡献,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中国职业青年的昂扬风貌。
责任编辑:梅雅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0922/7705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