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评论 警惕过劳死

警惕过劳死

石新宇

据报道,今年48岁的赵伟家在陕西汉中农村,赴广东打工已经有十余年。今年8月24日,在保安岗位上连续工作204天后,他被同事发现猝死在出租屋的床上。

这是一则让人非常难过的消息,48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事实上他的父母还在,两个孩子正在上学。他连续工作204天后猝死,显然是过劳死。根据考勤表,因为有其他保安不能到岗,赵伟从今年2月1日至8月23日一直在工作岗位上,从初春到夏末,要知道,那可是在广东,大夏天的是什么天气什么温度?保安的工作决定了他只能待在岗位上不能远离。笔者无法想象他是如何熬过这包括整个夏天的204天的,但很明显,他再也熬不下去了。

近年,“过劳死”这个词不再陌生。有些人是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长时间奋战最终倒在岗位上的,他们得到了应有的荣誉和尊重,但更多的人是因为被要求长时间加班或者为了生活不得不长时间加班超负荷工作而倒下的,他们多为打工者或者年轻的IT人士,着实令人同情。他们的家人得到的赔偿往往只有少得可怜的一两万元,这就更加令人同情。

即使得到高额的赔偿又能怎样?死去的往往是家中的顶梁柱或希望,人没了,留给生者的只能是无尽的悲伤。一个个让人伤感的事例警示我们,无论生活的压力有多大,工作起来都要劳逸结合。过度劳累,就是拿生命开玩笑,必然得不偿失。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但以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去工作,那就背离了工作的初衷。有的人觉得自己年轻身体好,劳累点没什么,因而忘记了劳累的度。要知道,再好的身体也有一个承受的极限,而极限是不能超载的。当然,有些打工者是被迫长时间超负荷加班的,有关方面应该引导教育他们提高维护休息权利的觉悟。如今媒体异常发达,举报老板违反劳动法强迫加班的途径很多,举报后会引起社会关注的。2022年,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决一家企业为过劳死职工承担30%的责任,虽然那名职工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摔倒受伤后死亡的,但法院仍然认定其所在企业违法延长劳动时间与其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这是个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判决,表明司法机关已经注意到了引发过劳死的危害性,已经在关注过劳死员工的合法权益。

赵伟之死是个悲剧,所有的过劳死都是悲剧。任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合理合法安排劳动与休息,都应该把健康放在首要和重要位置,千万不能让悲剧再次发生。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的完善,我们也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相信,谁制造过劳死的悲剧,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1010/7721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