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法治政法要闻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杨斐)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工资问题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钟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1年10月27日,被害人潘某到西平县某工地找被告钟某询问讨要工资时,双方发生厮打,导致潘某右侧锁骨骨折、胸部闭合性损伤、右侧肋骨多发骨折、双肺下叶炎症或肺挫裂伤。经鉴定,潘某躯干部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被告人亲属赔偿被害人潘某各项经济损失50000元,被害人表示谅解。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考虑到被告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1108/7726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