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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支持起诉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赵艳)近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一起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案获法院判决支持。
今年9月22日,张某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变更女儿小文的抚养权并要求父亲李某支付抚养费。
受理该案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对张某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小文的家庭生活状况、父母实际抚养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明,2011年,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2012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18年,两人在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小文由父亲李某抚养。但李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抚养义务,只抚养了小文一年,其余时间小文一直由母亲张某抚养,现女儿已与张某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孩子也明确表示要求跟随张某生活。
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张某与李某离婚时,协议约定由李某抚养小文。然而,实际李某并未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离婚后张某长期照顾小文生活学习,并且小文愿意与母亲共同生活。因此,由张某抚养小文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9月26日,该院向县人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决定书。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县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女儿小文由张某抚养,李某每年支付小文抚养费5200元,直至小文年满十八周岁。
“今年以来,我院已办理2起未成年抚养的支持起诉案件。我们将持续强化能力建设,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持续扩大支持起诉案件范围,提升案件质效,更好地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代廷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1108/7756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