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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洪人民法庭:赡养纠纷耐心调 当庭履行解心结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小云 聂仲毅)11月30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东洪法庭干警杨家祥通过认真耐心的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案件,同时督促被告向原告当庭给付了一年的赡养费,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兼顾了法律效果。
原告张某是1941年生人,共生育了六个子女,被告系原告的大女儿。在被告外嫁后,因距离原告较远,且二人一直存在矛盾,平时从不走动,即使逢年过节也很少走动。原告尚有劳动能力时通过耕种自家土地维持生活,并不需要子女赡养,也未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现如今原告年事已高,失去了劳动能力,急需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被告出于先前双方矛盾,一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原告无奈,遂诉至本院。
东洪法庭受理此案后,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老人赡养,同时涉及几个家庭的亲情关系,若仅是简单进行判决,虽能达到老人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目的,但判决也会让双方的感情不可挽回。基于此,法庭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多次通过电话,现场调解的方式,向原告表达被告的苦衷,同时也向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被告其应当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一年的赡养费。两人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今后工作中,东洪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坚持能动司法,坚持调解工作全链条、全过程,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让辖区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代廷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3/1203/7786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