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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 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啦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今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了,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报。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驻马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3年度报告。“年报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这是证明企业还在正常经营的一种方式。年报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要对自己年度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企业可以通过工商年报,向外界展示自身实力和诚信经营的形象,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3年度报告。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希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104/782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