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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发布告诫书 不得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哄抬价格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 实习生 张博谦)春节将至,近期我市将持续大范围雨雪天气,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供应和价格、质量、食品安全备受关注。1月30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简称《告诫书》),要求全市相关经营者及单位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告诫书》强调,禁止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等市场零售企业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销售行为。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感冒类药品和口罩等医药用品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客运和货运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价,严禁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违规上调票价、车费或价外收费、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停车场收费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严禁超标准收费等。
《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梅雅平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201/7850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