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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后释法促履行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李军)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通过判后答疑、辩法析理,成功促成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明与小红通过媒人介绍认识,按照农村习俗举办订婚仪式。二人因彩礼数额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导致二人分手,小明感到二人和好无望,便到法院起诉要求小红退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诉前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未能成功。

多次调解未果后,案件如期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张富山充分查明事实、厘清双方心结,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再次采取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一方面告知小红双方未共同生活,另一方面从昔日的感情方面对小明予以劝导,希望小明能够换位思考,好聚好散。因二人矛盾激化,调解依旧未能成功。最终,承办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判决小红及其父母返还彩礼6.8万元及金戒指一枚。

宣判后,承办法官通知小红及其父母来到法庭,耐心细致地为其进行判后释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主动就案件程序适用、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进一步解释说明。希望双方相信法律,遵守法律。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父母来到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小红父母将6.8万元现金及戒指一枚当场交到了小明父母手中,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画上句号。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24/0515/793666.shtml